余醉感动之余很想告诉弟弟:鱼钩钓不上来螃蟹,除非是没有钳子的残疾。
    但不忍他再受打击,硬生生忍住了。
    “去给我拿杯水。”他把弟弟支走,扭头叫来汪阳。
    汪阳还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兴高采烈地跑过来:“什么指示,老大?”
    “很简单,你去后厨拿只螃蟹,下去拴到他的鱼钩上。”
    “没问题,下哪里?”
    余醉一字一句:“下海里。”
    汪阳的笑容僵在脸上。
    “二哥啊,兄弟不是这么用的。”
    “我没把你当兄弟。”
    “害,我知道你,你就是嘴硬心软。”他笑得命苦极了。
    “别等我踹你。”
    “……”眼看走投无路,汪阳仰天长叹:“这个昏庸的世界真是不值得。”
    秦文笑着揉揉他的发顶,对余醉说:“我去吧,他玩水会着凉。”
    “你去个屁啊你去,几把给你冻骨折了我下半辈子还怎么过!”汪阳给他一个白眼,让他和余醉去吸引陈乐酩的注意,自己慌里慌张地跑去后厨拿来个螃蟹。
    黑灯瞎火的他也没细看。
    鱼线拉上来,螃蟹拴上去,扭头叫陈乐酩:“少爷!有鱼咬钩了!”
    陈乐酩没当回事:“是吗。”
    “好像是螃蟹!”
    “天呐天呐天呐!”
    他扔下水瓶,拔腿跑向汪阳,两人合力转动绕线轮。
    就听“嗖嗖嗖嗖”一通火花带闪电,鱼线转到尽头,一只螃蟹破水而出。
    陈乐酩惊喜万分,连忙拽过来在灯下端详。
    “真的是螃蟹!好大!巨大!怎么会这么大!”
    大着大着发现不对劲儿。
    “这螃蟹钳子上咋还夹着片姜丝啊?”
    作者有话说
    当我捡到乐乐小猫的手机10
    乐乐:人,看猫给你钓大螃蟹!
    哥:猫手短短钓不上来螃蟹。
    乐乐:真的吗?那猫爪子上这个是哪来的?
    哥:那你别管。
    第26章 再多哭一会儿
    它都自带佐料了,那就上锅蒸了吧。
    余醉毫不尴尬地拿过螃蟹,清水冲冲,黄酒浇头,扔进笼屉。
    动作太快一气呵成,陈乐酩连和自己今晚唯一的战利品合影的机会都没有,只来得及对着笼屉挥挥手:“掰掰蟹老板。”
    余醉在心里默默感叹:真是长大了。
    要搁小时候,他绝对不会吃这个螃蟹。
    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任何以生命的形式展现在孩子面前的动物,在小朋友心里都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如果不想养,或者从一开始就打算丢掉或吃掉,那就不要把它拿给孩子。
    小时候余醉带他去草原玩,赶上围猎季,就租了两匹小马带弟弟凑热闹。
    结果那两匹马很不给力。
    一大一小两匹马,是亲兄弟,哥哥稳重能冲耐力足,弟弟则活泼好动还爱撒娇。
    乐乐骑哥哥,余醉骑弟弟。
    弟弟马没跑两下就要伸长脖子凑到哥哥马旁边贴贴蹭蹭,余醉拍它一下,它立刻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呲着大牙对着哥哥的耳朵“嗯略略~”地告状。
    哥哥马听完就停下四蹄,调转头“瞪”着余醉。
    它背上还有个陈乐酩做俘虏,余醉只好举手投降。
    于是两匹马越发消极怠工,跑一百米得停下来吃七八次草。
    围猎五天,余醉和陈乐酩连根动物毛都没看到,还是比赛结束时捡漏了一窝小兔子。
    大兔子被射死了,小兔子刚出生没多久,四五只挤在一起,灰扑扑圆滚滚的,像一小堆猕猴桃。
    陈乐酩一只只捡起来放进自己的帽兜里。
    哥哥有事不在,他撅着屁股去薅新鲜的青草喂兔子。
    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就看到一个猎手抓着只大兔子狠狠往地上一掼,脑浆子“噗”一下溅出来,大兔子当场就不动了,男人把它剥皮剖腹取出内脏。
    陈乐酩吓傻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自己那兜兔子哇哇大哭。
    猎手这才看到旁边有个小孩儿,心道完蛋肯定把孩子吓着了。
    陈乐酩扯着嗓子哭得像个开水壶,说他是杀兔犯。
    “那打猎……就是要吃的啊……”
    打猎就是要吃的。
    猎物打回来要被开膛破肚。
    他和哥哥也是来打猎的,虽然没打到但是捡到了,这一兜小兔子就是他们的猎物。
    所以哥哥也会吃掉他的兔子吗?
    小孩子的脑筋是条单行道,不带拐弯的。
    这样想着,陈乐酩当即决定骑上小马带着兔子逃命。
    他先把兔子甩到马背上,再把自己甩到马背上。
    甩兔子时非常顺利,甩自己时刚到半空就被两只大手捉住。
    “你往哪儿去?”余醉把他抱下来。
    陈乐酩张开大嘴刚要嚎,余醉一把捂住,手动闭麦,让弟弟看自己手里的东西。
    竹篮、羊奶,还有一把五颜六色的毛线。
    他把毛线拆开,每种颜色都剪一条绑在兔子腿上。
    “小蓝、小绿,我来养。小红、小黄,你来养,有信心吗?”
    陈乐酩眼含泪光,努力点头,还剪下一条粉色的毛线绑在自己脚上。
    “我是小粉,哥哥来养。”
    那四只兔子被他们养到寿终正寝,最后长眠在他们家庭院中的大树下。
    陈乐酩哭得比刚捡到它们时还伤心,小圆脸通红通红的快背过气去。
    他抱着兔子们的小衣服,跪在它们的坟前拜拜:“下辈子你们还做兔子的话,一定记得来找我啊,带着你们的妈妈一起……”
    四只兔子骗走弟弟两场眼泪,余醉当时就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让他养任何宠物。
    再带弟弟出去玩时他都会特意避开打猎这种活动,甚至有活鱼活虾展柜的饭店都不会带弟弟去。
    本以为要一辈子这样小心,却不成想失忆一次,脆弱的嫩芽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悄悄变得茁壮。
    螃蟹蒸好后,陈乐酩第一个跑来吃。
    余醉仔细观察他的表情。
    “怎么啦?”
    “我以为你会舍不得吃。”
    “哼哼,你们哄我的嘛,真当我傻啊。”
    “不过还是很开心。”
    “开心什么?”余醉问他。
    “很多啊,钓到很多垃圾很开心,你们哄我很开心,和大家出来玩很开心,当然最开心的还是——”他眼尾上翘,古灵精怪地凑到余醉耳边。
    “和你接吻最开心,特别开心,爆开心!”
    难以遏制的开心让他心尖发痒,手也痒,好几次了只要一开心他就特别想干点什么,可是具体要干什么他又不知道,想不起来。
    余醉的声音轻轻掠过耳膜。
    “要不要写?”
    不加思索地、完全出于习惯地,陈乐酩大声喊道:“要写!”
    喊完自己都愣了,要写什么?
    一个巴掌大的黑皮小本子出现在眼前,余醉递给他一支笔,打到空白那页。
    陈乐酩接过笔,一笔一划地把刚才说的开心的每件事都记在本子上。
    整个过程陌生又熟悉,机械又深刻,完全由记忆的惯性带动肌肉,就好像他以前也这么做过,就好像他每一天都会这样做。
    一张纸写完,他抬头看着余醉。
    余醉也看着他,雾蒙蒙的眼睛,灰绿色的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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