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西却感觉和维多利亚相处了一个多小时甚至更长。
    小老板的突然失踪急坏了奥凯瑟,他把这片山头翻来覆去找了好几遍都没看到人。
    就连那泥土里的蚯蚓都快要被这家伙翻出来了。
    要不是林西现在自己出现了,他怕是这个晚上都不用睡覺了。
    当他焦急的问起林西去哪里了的时候,林西却下意识的隐瞒了维多利亚的存在。
    “我刚才一不小心掉到下面去了,磕到脑袋晕了一会,这次是让你担心了。”
    在林西察覺到自己的脑袋里似乎总是开始出现她的身影时。
    他瞬间就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对劲,因为这种情绪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出现。
    一直到回镇子的路上,林西都是一副思虑重重、心不在焉的样子。
    奥凯瑟中间看了他好几眼,往日里对视线和情绪很是敏感的小老板都没有察觉。
    他还在思索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或许她根本就不是人?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或许明天应该上山再去寻找她,打探一波情报。
    最后完成支线任务的第一环,林西把房间门一关,马上用系统联系小团。
    这里是奥凯瑟和他叔叔曾经住的地方,这些年过去,奥凯瑟的叔叔已经逝去了。
    正好空出了一个房间,奥凯瑟也就收拾收拾给林西住下了。
    小团那边还处在放假的狀态优哉游哉。
    但看到陆陆续续傳来林西的消息之后,他坐不住了赶紧开始翻百科全书。
    而且担心自己的判断不准,小团还跑去找墨菲斯。
    为了更方便沟通,林西花费20个信仰币打起了视频通话。
    镜头里瞬间出现一只怼过来离得很近的鸟脸,那边的镜头晃了一会后出现了墨菲斯的身影。
    “你们那边讨论出结果了吗?我…感觉她不是人类。”
    “目前按照小老板的描述来看,很可能是一只魅魔。但是——”
    墨菲斯顿了顿,“魅魔是不会出现在这种深山老林的,现在脱离魔王城独自生活的魔族没多少了。”
    “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林西开始绞尽脑汁的回想更多细节,过了一会才不确定的开口:
    “她每次出现好像都伴随着非常多的浓雾,而且身高非常的高,比我还要高。”
    “她的小屋里面种了很多奇形怪狀的花朵,以及各种藥水罐子,里面还泡着一些不明物体。”
    “药水罐子?确定是药水罐子吗?”
    墨菲斯罕见的皱起眉来,他想到了另一种有些离谱的可能。
    林西点了点头,他不会记错,那些药水罐子里面泡着的不明物体让他莫名的想起药酒什么的。
    所以印象才会无比深刻。
    “而且…她告诉了我的名字,她说她叫维多利亚。”
    当这个名字从他嘴中出现的时候,墨菲斯的神情有一瞬间的诧异。
    虽然很快就恢复成原来的面瘫样,但这还是让小团和林西察觉到了。
    “我知道了,小老板。原来是她。”
    墨菲斯笑了笑,算起来维多利亚还是自己的旧部,只是自己现在趋近于休闲养老状态。
    所以这些亡灵生物们,除了能随时被自己召唤出来的骷髅和僵尸以外,都也各自选择了一个地方待着。
    维多利亚是一位出色的女巫妖,残忍、邪恶又强大。
    和一般巫妖抛弃肉身的选择不同,她反道而行之,甚至做到了比其他巫妖的实力还要强大。
    因而也非常顺理成章的成为墨菲斯这位亡灵之主的部下。
    这次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不过…既然小老板选择了偷偷和奥凯瑟“私奔”。
    那让维多利亚给他尝尝苦头也好。
    “她是一位女巫妖,拥有不亚于魅魔的强力魅惑法术以及巫妖的强力枯萎光环。”
    “小老板身为救世主,本身存在着主神的恩赐,所以其实已经对她克制了很多。”
    “对于那些魅惑法术…不妨戴上这个。”
    墨菲斯手心中出现了一片光滑的黑色龙鳞,上面打了个洞穿成了项链。
    通过系统远程傳物的话还需要根据传递的物品價值和重量来预估价格。
    而这么一个小小的项链,竟然要100个信仰币,林西再次痛恨自己怎么连个传送法术都不会。
    给个魔力之戒有啥用?除了那三个非常基础的法术,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100个信仰币眨眼消失,龙鳞项链也与之出现在林西的手上。
    这手传送法术速度之快,毫无预兆,墨菲斯不得不在心里再次感叹,小老板真是深藏不露。
    每次表现的那么幼稚单纯,搞得他好几次都忘了,这家伙本身的实力不容小觑。
    明明在传送、时空类的法术上造诣卓越,但一些不起眼的小法术却并不擅长。
    难道说其实小老板动用这些力量是有对应的代价?以至于他平时不得不做一个“普通人”?
    墨菲斯感觉自己好像摸到了真相。
    第47章
    与此同时, 在浓霧包围的小屋之中,女巫妖维多利亞看着盘中的花朵很是不满。
    她已经整整一个多月没有开荤了。
    上次吃到鲜美的血肉还是那个浪荡的男子上赶着送到嘴边。
    她作为天生的巫妖而非后来转化成的巫妖,对于血肉的需求要更大。
    巫妖吃人正如人類吃鸡鸭鱼肉一样。
    只是人類并不如鸡鸭鱼那样唾手可得, 还需要她费点心思。
    至于为什么选择男人下手?那是因为男人身上的肉相对于女人而言更多。
    最重要的一点原因是, 男人好下手。
    就拿维多利亞第一次狩猎来说吧,懵懂无知的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她现在还记得他的长相——留着小胡子, 富有魅力, 招蜂引蝶。
    那时候的维多利亞还是少女的模样, 还不懂人类,但依然美丽。
    他对她百般殷勤,甜言蜜语信手拈来,扬言要娶她、愿意为了她獻上一切。
    维多利亞几乎也快要忍不住对他的向往——这时候的男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美味的气息。
    但与此同时这个男人还和维多利亚当时的好友,另一个貌美的女子纠缠不清。
    这也令维多利亚很是苦恼,因为他…闻起来没有以前那么美味了。
    最终他向少女维多利亚求婚了,这讓她大受感动,男人的气味终于重新回到了原来那样!
    于是她当天晚上就将他开肠剖肚吃的干干净净。
    多么美妙的血肉~
    而那个怒气冲冲赶来要讓维多利亚让出男人的女子, 赶到的时候被吓破了胆。
    无论少女维多利亚怎么跟她解释,她的未婚夫愿意为她獻上一切,包括献上甜蜜美味的心脏。
    这个女人还是疯疯癫癫的大吼大叫, 于是少女维多利亚只好可惜的将她的好友也送进她的肚子里。
    让这对绝命鸳鸯在她的肚子里相见。
    但不得不说, 她的未婚夫和好朋友吃起来味道真的好。
    维多利亚后来再也没有尝到那天的味道,就算她已经从一个稚嫩的姑娘成长为一个合格熟练的猎手。
    男人们为她献上一颗真心时散发出来的味道, 是最完美最美味的时刻。
    可惜的是,维多利亚吃了很多顿,他们身上的味道都不够美味,永远掺杂着杂质。
    她当名媛时, 身边的男人总是带着令人作呕的石楠花味。
    她当贵妇时,身边的男人们又换上了铜臭味。
    事实证明总是吃快餐对皮肤不好,维多利亚选择了离开,为了她永恒的美丽。
    而后面又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事实上她在纳班山谷上安定下来才不过两年,而且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沉睡。
    就是醒过来了,也都是吃素大于吃肉。
    直到昨天…她在那个路过的小甜心身上嗅到了这样的味道。
    而且甚至和记忆中曾经的绝妙味道可以媲美!
    但这个小甜心着实是不太好搞定,维多利亚还没有见过这么一个男人能矜持成这样。
    尤其是在面对施加了层层魅惑术的情况下。
    他甚至还喝下了自己准備的花茶,最后也才憋出了一句姓名和最后的回眸。
    而且小甜心分明不是骑士法师这类的,他身上仅有的魔法因子波动也不強。
    那么这家伙哪里有这么強的意志力和抵抗力?
    这时候的维多利亚还不清楚她招惹上的这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救世主。
    好吧,虽然她对救世主也没什么概念。
    此时她心心念念的小甜心刚刚得到绝对克制的龙鳞項链并戴在脖子上。
    林西只觉得有股凉飕飕的气息顺着項链钻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然后一口气跑到了脑袋顶上,有点像是闻到風油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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