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塔齐欧是织工波顿,莫里斯是仙王奥布朗;第二晚塔齐欧是班柯,莫里斯是麦克白;他们一个戴着驴头面罩在林子里高歌,一个头顶金叶子王冠想尽办法骗取印度侍童;一个本分纯良,一个利欲熏心。
    闲暇之余,莫里斯编织了一部广受欢迎的历史剧,名为《狮心王》,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浓缩到第二幕第三场的两万多个字母中。
    他也创作了《苔原求生法则》这本纪实类工具书,向那些热爱探索的人类展示了圣劳伦斯岛的历史沿革、地理环境和资源概况及生存指南。
    最后,他撰写了《吉姆和罗比》那本浪漫主义小说,当地评论家把这本小说的主观抒情式表述与追求理想化描写,拿来和雨果歌颂真善美、抨击假恶丑的创作主调相提并论。
    后来的某个夜晚,一名年轻女演员在化妆间服氢氰酸自杀,剧院很快就成为了当下的风口浪尖,质疑、批判铺天盖地,观众席愈发萧条冷清。
    和法国不同,在英国,流言蜚语可以杀死一切。就这样,他们把在伦敦赚取的英镑又全部还给伦敦,漂洋过海来到澳大利亚,尽管这里依旧存在数不胜数的英国人。
    ※
    终于,他们在六月下旬的一个上午,凭英国自由民身份登陆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
    这座小岛风貌原始,和澳大利亚大陆隔了道巴斯海峡,四周是此起彼伏的山脉与炮台。
    据说由于冲突和疾病,当地摩鸿尼亚部族原住民已经灭绝。所以除深受资本家们喜爱的黑色常礼服和高顶礼帽外,塔齐欧在这里看到的更多是颜色暗沉的褴褛麻布衫,人类与人类都说着全然熟悉的英语。
    下雨了,空气闷沉沉的,驿站住客大部分都是从美洲和亚洲移民。
    他们也是来淘金的,每人享有十天免费吃住服务,十天后要想继续待这儿就得交当日所淘砂金的六成。他们一人吃了一块蟹饼就陆陆续续地提着工具沿河流沉积层挖坑取样。
    莫里斯用锄头采泥,塔齐欧则坐水里手摇淘金盘。
    淘着淘着,他们玩了起来,各自往对方脸上糊泥巴,握住彼此的肩膀在浅滩翻滚。
    “有异种!”
    他们的玩耍被塔齐欧下方的人类开口中断。一开始塔齐欧不相信,认为这是莫里斯预备反抗的小把戏,便更加使劲摁住这只人类。“真的有异种,”莫里斯叽叽咕咕地说,“骗你我是狗……”
    塔齐欧:“你本来就是我的狗。”
    “他没骗你。”一个坚定又带点野气的英伦腔在背后说。塔齐欧身体一僵,慢慢松开人类手腕,带着戒备和忸怩站了起来,发梢在滴水。
    那是一只中等身材的男人,没有蓄胡,两片英式嘴唇痛苦地垮着,淡金色卷发扎成低马尾,头顶有点稀疏。他的脸苍白得像石灰,上身前倾,穿着一件缺两颗纽扣的灰蓝色上衣,看来是粗呢料子。
    他扬着脑袋,瘦削的脖子从宽松的破洞领口里伸出来,露出喉结,一双有着金色睫毛的淡褐色眼睛刻意地盯着地面,眉间嵌着两道竖直的细纹,跟他薄薄的嘴唇出奇相称。他全身流露出一股疲弱、一种苛刻,以及胆怯、或颓唐。他真的是异种吗?——倒像个虚无主义的流浪汉。
    “我比他更早发现你们,”他指了指莫里斯,“你们身上有一种特殊电流。”接着又望向塔齐欧:“尤其是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岛上检测到这种电流,出于好奇便起床过来看看。很抱歉打扰到你们做事,再见。”
    塔齐欧&莫里斯:“……”
    “交个朋友吧。”莫里斯在对方转身前提出想法,并端起淘金盘。“要金子吗?”塔齐欧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知名的异种却摇头说:“这东西我那儿多得是。”
    好吧——他们难得碰到一只拥有人类形态且没有恶意的异种,就是这只异种似乎不太好接近。
    “至于交朋友,”他笑得很苦,“可以试试。”
    ※
    陌生异种引他们走进河边的一间桉树屋——
    里面乱糟糟的,桌上、床边和地板摆满书籍,随意堆叠在一起,倒扣的书一本压一本;毯子一半在床上,另一半垂到地上;床头柜的烛泪厚厚十几层,衣服鞋子随处可见。
    两位客人按捺不住:“我来帮你整理一下吧!”
    “不用,”户主拒绝得直截了当,“我的东西放在哪里我心里有数,你们插手反倒会给我添乱。”
    他搬来两块坐垫。
    “爱伦·迪克森,”他吐了个名字,“一个想抓我吃肉结果溺水的英国佬,死前中了我的毒,意外发生物种融合。好处是让我有了牙齿,坏处是这副尊容很难找到配偶。所以我挺羡慕你们,而我没得选。”
    塔齐欧收紧下巴:“你有毒?你的毒在哪里?”
    爱伦·迪克森没说话,突然背对他们脱下鞋袜抬起一只脚丫——他的脚后跟上长着一根琥珀色的牙齿状毒针。五秒钟后他收起脚。“到你们了。”
    “我叫塔齐欧,来自爱尔兰都柏林……”
    “塔齐欧?——这不是个波兰名字吗?如果是爱尔兰,你应该叫塔忒姆才对。”
    塔齐欧:“。”
    “他说他叫塔齐欧他就叫塔齐欧。”莫里斯插进来说,“我叫莫里斯,和你一样,是个英国佬。”
    爱伦以呆板和不信任的目光看着他们。
    “除了放毒,我还会潜水,通过电流进行判断、捕猎。你们呢?”
    “我可以变身北极狼人,”莫里斯跟着补了句,“只要我想。”对方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蹙起眉心:“就这?”他翻了个白眼,将视线对准塔齐欧。
    塔齐欧眨巴着眼睛说:“我遇到危险就会释放水母毒丝;正常情况我的新伤口会在下一秒愈合;生命垂危的时候,我能让塔忒……塔齐欧的身体分化再生,回到我们融合当天。”
    他观察到爱伦·迪克森的神色越来越严肃。
    “在塔斯马尼亚,”这只脚底长刺的异种又讲道,“我习得了英语、法语,还有满语。我精通矿物开采、葡萄种植,以及鲍鱼养殖。”
    塔齐欧:“哦。”
    之后他告诉爱伦,爱尔兰语和英语是他的本能,后来他在偶然情况下学到了玛雅语、20进位制、金星公式、沙罗周期和米尔帕耕作法。
    再后来,他跟莫里斯学习法语,跟克里斯蒂安四世学习丹麦语,在马格德堡学会了德语,跟马顿上将学习荷兰语,在胡夫金字塔的密室意外获悉中古埃及语、新埃及语、世俗体和科普特语。
    他会的乐器包括羽管键琴、钢琴、大提琴、小提琴、竖琴和双簧管。上世纪末,他在巴黎跟着帕莱坦医生学了2097天的解剖和临床。
    当谈及莫里斯,他说这只人类在语言方面比他少了爱尔兰语、多了俄语,乐器他会的他也会。莫里斯对医学不感兴趣,但他在哲学、文学、史学和宗教学领域的成就令塔齐欧钦羡不已。
    “莫里斯的本领不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最后塔齐欧说。
    爱伦·迪克森满脸愕然,额头冒出点点冷汗。
    他猛地一哆嗦,随即着魔似的爬到床底下,拉出两大桶砂金,推到塔齐欧和莫里斯面前:“够吗?不够我还有。”
    第74章
    74
    这晚雨下得非常大。
    小帆船几乎要被海浪颠覆,尽管里面还承载着五箱砂金、三个拥有特殊电流的家伙,和四只实打实的人类。
    砂金是爱伦·迪克森出给塔齐欧和莫里斯的学费,他要求他们把所知晓的一切都教给自己。而这次出海,是因为他有一单生意在斐济,他带上他的两位老师,一来不至于让旅途空虚无聊,二来可以蹭他们的船(他自己有船,但懒得搬)。
    那四只人类也是来蹭船的,他们分别是:一对时髦的美国情侣弗兰克和劳拉,名叫保罗的英国传教士,和印尼淘金者维德什。
    莫里斯负责开船,塔齐欧在舱里教爱伦象形文字,弗兰克和劳拉在他们旁边打情骂俏,保罗双眼紧闭握着十字架祈祷,维德什东瞧瞧西看看,颇为焦躁地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
    哇——!
    传教士的呕吐声让船舱一瞬间安静下来。
    吐出来的黏稠液体随着船身的摆动四散开来,酸臭气味迅速弥漫。弗兰克笑出了声,劳拉撅起嘴巴,好像尝到什么难吃的东西。维德什皱着眉,缩到一个尽可能远离呕吐物的角落。爱伦摇了摇头,示意塔齐欧接着讲。
    塔齐欧收起铅笔,过去扶保罗躺到船板上:“没事的,不要想,缓一缓就好。”
    他找来墩布清扫现场。
    这时弗兰克眼珠一转。
    “亲爱的,你记不记得我有个法医朋友?”他对劳拉说,“他专门解剖受害者尸体供警察破案的。”
    她嗯了一声,靠在他身上静静地听。“他说他给一具男尸开颅,”弗兰克叫道,“老天爷,打开看里边全是蛆!它们都活着,聚成一团,在上面爬来爬去。那尸体的脑浆,我的天,黑糊糊一坨,流得到处都是!臭气熏天我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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